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委中心)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国务院国资委机关办公及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承办机关委托事项等工作职能。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2名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生(专业技术九级及以下)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需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且研究生和本科阶段所修学的专业均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
2.熟悉门诊医疗业务,对常见病、多发病及应急救护等有较为丰富的诊治及处理经验;
3.熟知国家有关医疗卫生、公费医疗、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4.从事一线内科或全科工作6年及以上;
5.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按要求完成每年医师继续教育学分审核;
6.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以及医疗系统软件;
7.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表达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
8.服从岗位调剂。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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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主编丨刘海草 张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