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延庆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延庆区教委所属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6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聘用人选由面试成绩确定。根据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岗位,按照相同学段、相同学科、相同招聘条件进行统一报名、考试,参考人员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招聘对象
(一)京籍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二)非京籍应届毕业生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可报考不限户籍岗位,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乡村特岗教师招聘的各项条件。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须具有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明确教师资格证学段和学科)。
(三)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2023年7月底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的相应学位。
(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本科限26周岁及以下(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北京生源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8年,非京生源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10年。
(七)须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