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暂未发布,为大家查阅整合了历年公告发布时间,其中2019年下半年,2020年9月发布,预计2021年公告发布时间为下半年。具体内容详情可参考: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门头沟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和2)。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2020年7月);
4.招聘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各招聘部门规定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5.社会报考人员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6.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基层工作年限或相关工作经历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8.本次招聘所称“应届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毕业时所有成绩全部通过,能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
9.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25岁及以下”指1994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的,“30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1984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的,“40岁及以下”指1979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的;
10.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生源不限”岗位的,须符合2020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
1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亦可报考“附件1”中“基层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无限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