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名成立,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办的第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1960年被中共中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2000年作为全国唯一一所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采用正式入编、聘用合同制、劳务派遣等多种用工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优秀人才,欢迎2025年应届毕业生、往届生以及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前来应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爱岗敬业;
4.申报作曲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人文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教学及科研岗的应聘人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最高学位。除申报上述岗位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
5.国内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院校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博士后科研人员应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国(境)内外院校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得申报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学校在聘(含在编、校签、劳务派遣)的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教学及科研岗
序号 |
部门 |
招聘岗位 |
专业 |
1 |
作曲系 |
作曲教学岗 |
作曲 |
2 |
作曲系 |
作曲技术理论教学岗 |
作曲 |
3 |
作曲系 |
视唱练耳教学岗 |
视唱练耳 |
4 |
音乐学系 |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教学岗 |
音乐学 |
5 |
音乐学系 |
中国音乐史教学岗 |
音乐学 |
6 |
音乐学系 |
西方音乐史教学岗 |
音乐学 |
7 |
音乐学系 |
世界民族音乐教学岗 |
音乐学 |
8 |
音乐学系 |
音乐美学教学岗 |
音乐学 |
9 |
音乐学系 |
音乐艺术管理教学岗 |
音乐艺术管理 |
10 |
指挥系 |
指挥教学岗 |
指挥 |
11 |
指挥系 |
钢琴艺术指导教学岗 |
钢琴 |
12 |
钢琴系 |
钢琴教学岗 |
钢琴 |
13 |
钢琴系 |
钢琴共同课教学岗 |
钢琴 |
14 |
钢琴系 |
手风琴教学岗 |
手风琴 |
15 |
钢琴系 |
管风琴教学岗 |
管风琴 |
16 |
管弦系 |
小提琴教学岗 |
小提琴 |
17 |
管弦系 |
中提琴教学岗 |
中提琴 |
18 |
管弦系 |
大提琴教学岗 |
大提琴 |
19 |
管弦系 |
低音提琴教学岗 |
低音提琴 |
20 |
管弦系 |
长笛教学岗 |
长笛 |
21 |
管弦系 |
双簧管教学岗 |
双簧管 |
22 |
管弦系 |
单簧管教学岗 |
单簧管 |
23 |
管弦系 |
巴松教学岗 |
巴松 |
24 |
管弦系 |
萨克斯管教学岗 |
萨克斯管 |
25 |
管弦系 |
圆号教学岗 |
圆号 |
26 |
管弦系 |
小号教学岗 |
小号 |
27 |
管弦系 |
长号教学岗 |
长号 |
28 |
管弦系 |
大号教学岗 |
大号 |
29 |
管弦系 |
竖琴教学岗 |
竖琴 |
30 |
管弦系 |
西洋打击乐教学岗 |
西洋打击乐 |
31 |
管弦系 |
古典吉他教学岗 |
古典吉他 |
32 |
管弦系 |
钢琴艺术指导教学岗 |
钢琴 |
33 |
民乐系 |
板胡教学岗 |
板胡 |
34 |
民乐系 |
二胡教学岗 |
二胡 |
35 |
民乐系 |
琵琶教学岗 |
琵琶 |
36 |
民乐系 |
阮教学岗 |
阮 |
37 |
民乐系 |
柳琴教学岗 |
柳琴 |
38 |
民乐系 |
三弦教学岗 |
三弦 |
39 |
民乐系 |
古琴教学岗 |
古琴 |
40 |
民乐系 |
扬琴教学岗 |
扬琴 |
41 |
民乐系 |
筝教学岗 |
筝 |
42 |
民乐系 |
笛子教学岗 |
笛子 |
43 |
民乐系 |
笙教学岗 |
笙 |
44 |
民乐系 |
管子教学岗 |
管子 |
45 |
民乐系 |
唢呐教学岗 |
唢呐 |
46 |
民乐系 |
民族打击乐教学岗 |
民族打击乐 |
47 |
声乐歌剧系 |
声乐教学岗 |
声乐 |
48 |
声乐歌剧系 |
民族声乐教学岗 |
民族声乐 |
49 |
声乐歌剧系 |
表演教学岗 |
表演 |
50 |
声乐歌剧系 |
声乐艺术指导教学岗 |
钢琴 |
51 |
音乐教育学院 |
教学岗 |
音乐教育 |
52 |
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
提琴制作教学岗 |
提琴制作 |
53 |
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 |
电子音乐作曲教学岗 |
电子音乐 |
54 |
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 |
人工智能专业教学岗 |
人工智能 |
55 |
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 |
音乐治疗教学岗 |
音乐治疗 |
56 |
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 |
艺术嗓音教学岗 |
艺术嗓音 |
57 |
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 |
人工智能科研岗 |
计算机、软件工程、生命科学、脑科学等 |
58 |
人文学部 |
外语教学岗 |
英语 |
59 |
人文学部 |
体育教学岗 |
体育 |
60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岗 |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经济学、史学等相关学科 |
61 |
附中 |
附中各文化学科教学岗 |
语、数、政、历、体、地、英 |
(二)党政管理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
序号 |
部门 |
招聘岗位 |
专业 |
62 |
党政管理部门 |
行政管理岗 其他专业技术岗 |
不限 |
63 |
党政管理部门 |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文艺宣讲师 |
音乐艺术类 |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1、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4月15日24:00截止,请应聘人员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中央音乐学院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rszp.ccom.edu.cn,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报名流程:注册→阅读应聘须知→申报职位→在截止日期前填写并成功提交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中央音乐学院2025年度岗位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承诺系统中所填报的各项信息完整且真实有效,并将《诚信承诺书》扫描成PDF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2、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应聘材料”栏中上传以下材料:
(1)2025年度国内应届毕业生:
①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②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③非艺术类应届研究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④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⑤其他参考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2)非应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人员:
①本人身份证或护照;
②户口本本人页;
③国内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国(境)外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学习证明;
⑤应聘教学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专家是近三年内的同事或上级领导;国(境)外应聘人员提交的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是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并译为中文(为国家正式注册的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
⑥其他参考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
3、系统填报信息及材料是资格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应聘人员如提供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信息及材料,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4、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期间由我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采取全程资格审查,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交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及其他违反招聘政策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关系,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核内容
由我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综合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多个方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教学及科研岗第一轮考核为提交视频/论文或作品(具体要求附后),通过第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将进入第二轮的现场考核,现场考核的内容包括专业演奏、教学试讲、笔试、面试等;报名党政部门行政管理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及新时代文艺宣讲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将安排现场笔试、面试等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教学及科研岗第一轮考核提交视频/论文或作品的要求:
1.表演专业教学岗(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
(1)考核形式:提交独奏(独唱)视频。
(2)报送时间:2025年4月15日24:00前。
(3)视频要求:
①应聘人员可选用2022年1月至今,本人正式登台的独奏(独唱)视频(含音乐会、考试、演出等,非钢琴专业允许有钢琴伴奏),或自行录制的独奏(独唱)视频。要求图像、音质清晰稳定,能够准确识别本人样貌及演奏状态;
②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曲目自选,大小不超过500MB,格式限定为MP4或MOV,自行录制视频需采取横屏,清晰度至少达到720P及以上;
③独奏(独唱)视频开始前,须加入录制本人介绍视频,并与独奏(独唱)合成一个视频文件。介绍内容包括脸部特写、证件(身份证、护照)信息展示,以及按顺序报出姓名、年龄、专业、所在国家、学校及目前身份、应聘岗位名称、独奏(独唱)视频的录制时间、地点、曲目名称等信息。介绍视频时长不超过2分钟。
(4)下载并填写《中央音乐学院2025年度表演专业教学岗应聘信息表》,以EXCEL文件格式(勿转PDF格式)与视频一并提交。请自行开通百度网盘账号,将视频和信息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命名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然后将该文件夹在百度网盘生成的链接以及提取码(请设置链接有效期为永久有效),复制到报名系统中网盘链接框内。
(5)未按以上要求提交视频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应聘人员只能进行一次视频提交,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成功,不可退回、不可替换。
2.非表演专业教学及科研岗(作曲系、音乐学系、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人文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附中各文化学科)
(1)考核形式:提交著作、论文、教材、作品等电子版材料。
(2)报送时间:2025年4月15日24:00前提交。
(3)相关要求:
①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交自2022年1月以来的作品,所提交电子版作品数量不超过三部/首,可同时附该作品的音像资料或音视频材料;
②除上述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交自2022年1月以来,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研究领域专业能力的电子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论文、教材、作品等,数量不超过三部/篇。
(4)下载并填写《中央音乐学院2025年度非表演专业教学及科研岗应聘信息表》,以EXCEL文件格式(勿转PDF格式)与作品、著作、论文等材料一并提交,请自行开通百度网盘账号,将作品、著作、论文等材料和信息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命名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然后将该文件夹在百度网盘生成的链接以及提取码(请设置链接有效期为永久有效),复制到报名系统中网盘链接框内。
(5)未按以上要求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应聘人员只能进行一次材料提交,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成功,不可退回、不可替换。
(四)政审体检
我校将对考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含师德师风)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审核,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同时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拟聘人员的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政审及体检结果,学校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音乐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10天内办理报到手续,未经我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六)其他事项
我校将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随时留意查询并保持畅通,如因填报信息有误或本人通讯工具不畅、无法接收或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而导致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入围者我校均不另行通知。
四、报名咨询
岗位咨询:
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10-66425738
系统技术咨询:
联系人:岳老师,电话:010-60780718
中央音乐学院人事处
2025年3月20日
相关附件:
中央音乐学院2025年度非表演专业教学及科研岗应聘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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