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关于规范大兴区临时辅助用工管理的工作意见(试行)》精神和区人社局统一招考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行政技能辅助岗临时辅助用工4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大兴户籍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岗位要求条件详见附件。
(四)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
甘肃公务员
3、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良好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
4、能够热情服务群众,具有团队精神;
5、服从岗位分配,可以到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工作。
公务员考试
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及驻区部队随军家属。
四、工作内容
市场监管业务相关辅助工作。
五、薪酬待遇
工作待遇按照大兴区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六、招聘方式
由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按照报名与资格核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七、人员管理
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公司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区市场监管局明确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辅助用工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表现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劳动报酬挂钩,并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八、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大兴区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十一、聘用
2023年事业单位招考
公示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到岗工作后,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同自动放弃资格。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