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大兴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现开展人员额度管理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有大兴区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 (四)户口不限。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待遇 (一)在职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相关薪酬待遇执行,因政策或其他原因不能参照执行的,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执行,涉及财政负担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大兴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人员额度管理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 岗位一览表 ,见附件)。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8月23日9:00至8月24日17:00期间登录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网址:http://zhaopin.daxingedu.cn/prt/#/index,以下简称 公招平台 ),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8月26日登录 公招平台 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显示 待复审 即代表初审通过。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另行公告,请初审通过的考生关注 公招平台 查询具体的时间、地点、提交方式等相关信息,并提前准备所需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1.《应聘人员报名表》(见 公招平台 ,自行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免试认定证明)。 5.个人简历。 6.大兴区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工作经历证明。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由大兴区教委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具体安排等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 公招平台 并查询相关信息。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 (六)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相关材料报大兴区教委进行集中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进行体检考察;未通过的不得参加体检考察,并在本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检、考察 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况,可从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核、资格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和 公招平台 发布的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王老师,010-81296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