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和提交材料
请应聘人员自《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17:00前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www.moa.gov.cn),选择业务管理栏目注册成功后,进入政务管理人事管理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模块,按照公开招聘管理栏目中《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报名后,网上审核状态显示为请提交书面材料的,须于2025年3月16日中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最多可上传10个文件,上传文件应为PDF格式且单个文件不超过20MB。
(1)全国畜牧总站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需签字后上传,见附件);
(2)学生证、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等相关材料;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个人承诺书(需签字后上传,见附件)。
二、招聘安排
(一)公共笔试
我单位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核确定笔试人选,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可全部进入笔试。如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5,经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公共笔试公告将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发布。
(二)面试
根据公共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比例不足1:5,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将于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公布。在面试前进行职业性格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成绩,只作为辅助参考。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应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人选空缺时,经我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及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电子报名登记表及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考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了解相关信息。
(三)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化须及时告知。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来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10-59194597/5919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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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畜牧总站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 .pdf